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

2024年2月8日 发表评论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规范专利代理行业的管理,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专利代理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市场化。

一、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

1.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录中公示。

2.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设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具备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所需的人员和技术条件。

二、专利代理人的管理

1. 专利代理人应当依法注册,取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人名录中公示。

2. 专利代理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专利申请和商业机密。

三、专利代理服务的管理

1.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应当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专利代理服务。

2.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应当依法收取专利代理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未经客户同意的费用。

3.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应当对客户的委托事项进行认真核实,不得接受违法、违反道德规范的委托。

以上是《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对于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管理,以及专利代理服务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办法还明确了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惩罚措施,加强了对专利代理行业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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